一男子为找快钱,将目光瞄向停放在路边无人看管的“死车”,3个多月的时间里共作案5起,涉案金额达十余万元。12月11日,该男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一审判处3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。
据了解,本案被告人名叫姚某(遵义县人,35岁)。自2014年12月起至2015年2月,姚某伙同朋友阳某(另处理)先后在新蒲新区湿地公园、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等地,对5辆停靠在路边的私家车上的财物进行盗窃。其中,今年2月11日,姚某在遵义师范学院新蒲校区工地上对一辆凯美瑞轿车进行盗窃时,将车内的13万元现金盗走。
案发后,新蒲警方陆续接到受害群众报案,并对此进行立案调查。5月29日,自知难逃法网的姚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日前,姚某因涉嫌盗窃被汇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法院审理认为,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多次结伙采取撬、砸车辆车窗的手段,秘密窃取他人车内钱财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触犯刑律,构成盗窃罪。据此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,姚某被法院一审判处3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3千元。
(遵义市人民检察院 张永静)